天天天水网秦州讯【记者蔚军平】秦州区一男子不思悔改,刑满释放后,夜间窜至一单位员工宿舍,盗得现金、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再次锒铛入狱。
去年5月31日10时许,家住秦州区的谢某窜至秦州区民主路一家银行的五楼员工宿舍,盗得张某现金100余元、一台价值1000元的戴尔牌笔记本电脑以及黄金吊坠、手机。所盗现金及销赃得款全部挥霍。
早在2012年,谢某就因犯盗窃罪,在外地被判刑,去年4月3日才刑满释放。出狱后不思悔改,这次因涉嫌犯盗窃罪又于今年3月被逮捕。
今年6月,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8月15日,记者从秦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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