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清水讯【记者蔚军平】清水县一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施工方无视消防安全,在没有配备任何消防器材和设施等情况下施工,最终被消防部门责令停止施工,给予临时查封处理。
在国庆节消防安全检查中,清水县消防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在建工程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消除了多处火灾隐患,其中,依法对一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临时查封。在“拉网式”排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家在建工程的施工方无视消防安全,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无消防应急预案且无任何消防器材和设施,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10月12日,记者从清水县消防大队了解到,依据我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工程停止施工,依法下达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并对危险区域进行了临时查封。同时,要求工程队负责人按照规划施工,加强用火和用电管理,严禁在无任何消防器材、设施的情况下危险施工,注重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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