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堵治乱整治交通环境
见习记者 杜斌
不遵守道路交通秩序,危害的是公众的利益,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就是向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说“不”。自开展交通环境整治以来,市交警部门针对市民逆行等现象,加强规劝教育,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出行良好习惯。
从严处罚向不文明驾驶说“不”
12月16日中午12时58分,记者在藉河北路与合作中路十字路口看到,一辆车牌号为甘K·A2503的机动车从藉河北路自东向西行驶至此,在绿灯亮起时向左转弯,这一幕恰好被在场执勤的民警发现,遂拦停车辆,对违章驾驶车辆的司机进行了处罚。
按照我市相关规定,秦州区藉河北路、合作路均为主城区严管街,在藉河北路西行的车辆是不允许左转的,交警部门在十字路口东侧的红绿灯处设置了明显的“禁止左转”标志。
面对民警的教育,驾驶员徐某也认识到了违反禁令行驶的危害。秦州城区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程云鹏告诉记者,这一类驾驶行为属于机动车违法行为,一旦有此类行为发生,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积极引导让驾驶员树立公共意识
为了约束驾驶员规范驾驶,交警、城管、运管等部门采取了积极引导的方式。
从10日开始,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就在主城区张贴整治行动公告,同时采取流动执法的方式对违章停靠的机动车散发通知。对于通知发出后仍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驾驶员,交警、城管、运管等部门将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执法部门从整治行动开始,到对不文明驾驶行为作出处罚之间,有一个引导、规劝、教育的过程。居住在秦州区合作路的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在本月11日外出开车办事时将车辆停靠在合作中路的人行道上,待她返回取车时,发现车辆前挡风玻璃上夹着一张《关于开展全市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附近的执法人员看到杨女士后主动向她说明驾驶员停放车辆的有关规定,从这以后,杨女士停车时总会将车辆停放在附近停车场内,为人行道上的行人留出空间。
采访中,市民魏先生告诉记者:“城市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交通压力逐渐增大,对于不文明驾驶行为,有关部门首先要做好引导,对于知法违法行为必须要严格处罚,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维护交通秩序,才能做到人车各行其道、交通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