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8日天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柴金祥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在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深化监督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天水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委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促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以法治思维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美好新天水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