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旺旺
1月19日,我市出租车司机张卫民先生致电本报反映,他拉着客人走往张家川县时,交警部门测速设备拍到他超速。可让他疑惑不解的是,他在庄天二级公路张川段区间测速范围内行驶时,车速一直保持在限速范围内,怎么就超速了?他对交警测速设备存在疑虑。
接到热线电话后,记者随即找到了正在跑出租的张卫民,对他反映的这一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张卫民说,2014年12月6日早上,有一位张家川县的乘客在市内和朋友办事,怕喝酒误事,就要包他的出租车送他回张家川县。于是,张卫民就开车送乘客去张家川县。当出租车在庄天二级公路行驶时,该乘客提醒张师傅,该路段有10公里区间测速,限速60公里每小时。张师傅听到有区间测速后,他就一直保持在50几公里每小时的车速行驶,最后安全送乘客到达目的地。
2014年12月15日,他去出租车公司拿审车单子,顺便又到交警部门交了以前停车违章的罚款。可在他交费时发现又有一个违规超速,要扣驾驶证6分,罚款200元。一查之下,正是在庄天二级公路上出现的违规。张师傅告诉记者:“当时听到乘客的提醒,我一直注意保持时速在50—60公里内行驶,没有超速,我记得非常清楚,怎么就超速了呢?”
疑惑之下,张师傅来到市运管所,调取了出租车“GPS”定位数据。(据了解,“GPS”定位设备全市所有的出租车都有安装,以便定位和监控出租车的行程和载人安全。)根据“GPS”数据显示,他在10公里的区间测速路段行程时间是11分钟,按照每小时60公里的限速是没有超速的;可在交警部门提供的测速照相上显示,张师傅的出租车10公里区间测速范围内行程时间是8分钟,超速20%以上。两相比照,张卫民对此违法认定持有异议。
据记者在市交警支队了解,庄天二级公路于2014年1月20日正式开通,其中庄天二级公路张家川段沿线村庄、学校、乡镇较多,人车混行,人流、车流大,交通事故较多,开通区间测速有助于限制机动车通行速度,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有效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此,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批准,在庄天二级公路张家川段设置安装了区间测速设备,限速为60公里每小时。且测速系统均有国家检验合格证。
市交警支队纪检督查科魏科长告诉记者,根据张卫民的诉求,我们给予了书面答复,对于张卫民提供的所谓“GPS”定位的资料交警部门不予采信,应依法正常处理。如对庄天二级公路张家川段区间测速有异议,可向质量技术监督申请检定;对本次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的,可依法向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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