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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邀您“随手拍” 微信举报交通违法
查证属实的交警部门将给予最高1000元奖励
http://www.tsrb.com.cn 2016-04-14 15:23:51 星期四     字体设置:
    本报记者 景春燕

    拿出手机,指尖一点,就能将实时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传送至“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实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后举报人还可以得到现金奖励,然后由交警部门及时输入公安交管违法处理平台落实处罚。1月21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秩序科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省交警总队推出的“随手拍”微信举报交通违法在我市也已经正式实施。

    市公安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汪新龙告诉记者,甘肃省公安交警部门推出“随手拍”微信举报交通违法系统,是为了发动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该系统已于今年1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试运行。我市居民发现校车超员等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拍照后通过微信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对查证属实的,交警部门将给予奖励,对核实无误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及时输入公安交管违法处理平台落实处罚,并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8种严重交通违法举报有奖

    据介绍,“随手拍”微信举报范围包括两类:给予鼓励并公开曝光的,包括12种交通违法行为:在公交车站违停,影响公交车辆进出站的;公交车不按次序排队进站,斜插上下客影响相邻车道车辆行驶的;进入导向车道,不按指示方向行驶的;压实线行驶的;遇到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的;占用对向车道超车的;压导流线行驶的;不按规定掉头的;在高速公路上骑、压车行道分界线的;在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公路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的;驾驶车辆接打电话看手机的。

    经查证属实给予奖励并曝光的,包括8种交通违法行为:非法改装校车的;校车超员的;驾驶货车或者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校车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挪用或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运载危险物品车辆违反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根据省公安厅的相关规定,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00元。

    3种情形不予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微信举报时,举报时间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相隔不得超过24小时;举报者在拍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照或发送微信。公安交警部门在查清举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奖励等事宜通知举报人,举报人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便领取奖金。多人举报的,奖金根据举报线索的重要程度、先后顺序按百分比分配。

    而以下3种情形将不予奖励:举报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公安交警部门发现或正在查处的;举报人所提供的照片不清晰、不完整,不能准确反映机动车号牌、外观等特征和违法地点、违法事实等具体情况的;举报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虽然属实,但公安交警部门无法固定证据和查处的。

    市公安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汪新龙强调说,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干扰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借举报之名进行诬告陷害、骗取公私财物、敲诈勒索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个等次奖励标准

    据了解,“随手拍”微信举报交通违法的奖励措施,将严格按照此前省公安厅制定的举报奖励措施执行。即对13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定6个等次(即1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的奖励标准。对举报查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标准是: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500元;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奖励300元;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奖励500元;挪用、转借或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奖励500元;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奖励200元;驾驶运载危险物品车辆违反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奖励500元;驾驶走私、被盗抢机动车的,奖励500元;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100元。在符合“随手拍”微信举报交通违法奖励的标准后,相关交警部门将根据此办法进行奖励。

    你知道怎么举报吗

    既然称之为“随手拍”,可见其操作简易便捷。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市民可以打开微信,关注“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左下角“列表”图标,切换至功能菜单,选择“交管业务”中的“随手拍举报”。首次进行“随手拍举报”的用户,必须先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然后再次返回“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重新点击“随手拍”举报,根据系统提示,“点击阅读:举报范围说明”,阅读举报范围和注意事项,并点击“已阅读并且同意”后,系统会提示“继续上传图片”,此时点击右下角键盘图标切换至聊天窗口,点击右下角“+”号图标,选择“图片”按钮,选择要举报的交通违法证据图片,图片上传成功后,根据系统提示“点击完善您的举报信息”,点击进入举报信息编辑页面。按照要求选择并填写举报信息。举报信息填写完毕后系统提示“感谢您的参与!甘肃公安交警愿与大家共同努力构建平安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并将举报流水号回复给举报人。此时,手机端举报操作结束。

    拍别人时别忘了“监督”自己

    汪新龙表示,“随手拍”不是随便拍,举报人所拍摄图片作为证据应当能够清晰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外观,违法地点周边环境或标志、标线,以及违法事实,需拍摄2—3张图片,上传图片必须为原图,不可使用图文软件等对原图进行美化或修改。市民也须注意,在拍摄时首先自身应遵守交通法规,千万不能在驾驶过程中或者妨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照或发送微信,鼓励市民参与的同时,也需要市民时时刻刻“监督”自身行为。

    为“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点赞

    随着城市汽车数量的激增,交通安全问题并不在少数,车窗抛物、占用盲道公交车道、开车玩手机等等存在着极大安全隐患的交通不文明行为,早已为市民所诟病。省交警总队利用互联网沟通交流平台,创新推出并在全省推广试运行的“随手拍”微信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系统,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人人参与为交通安全保驾护航,让人由衷地为之点赞。

    “随手拍”微信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内容涉及面广,涵盖了酒驾、超载、套用机动车牌证、机动车车辆违停、不按照车道行驶、驾驶车辆时接打电话看手机等多个方面。“随手拍”既可以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自觉性,也可以将一些平时人们“习以为常”并不在意却非常危险的不良驾驶行为曝光,让大家都能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这一举措犹如开启了全天候的探照灯,让交通违法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它将每一位市民手中的手机变成了“执法记录仪”,可以将市民、非机动车辆的不文明驾驶行为都纳入到大众的监督中来,无疑给市民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社会监督平台。

    实施“随手拍”微信举报交通违法的目的,无非是想让人民群众有所敬畏,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文明和谐的交通秩序,如此一来我们的出行才能更加安全便捷,社会才能更加文明和谐。

    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位市民,因此,每一位市民都应广泛参与到“随手拍”工作中来,让一些“无处诉求”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有迹可查”,让侥幸逃避违章处罚的错误想法“无处可逃”。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辛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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