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水市市直机关
“效能管理年”活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天水市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督查工作方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天水市市直机关
“效能管理年”活动督查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健康有序、扎实有效的开展,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开展‘效能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直机关开展“效能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紧扣学习动员、查摆问题、整改提高、制度建设四个阶段工作,充分发挥督查工作贯彻要求、把关定向,沟通信息、发现问题、检查指导、推动落实的作用,做到指导有力,检查有方,组织有序,工作有效,确保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督查范围
1、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
2、驻市有关单位。
3、承担行政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
三、各阶段督查重点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
(一)各部门各单位调查摸底、征求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开展“效能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情况。看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是否符合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否切合自身实际,是否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情况。看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分工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阵地是否建立。
(三)召开效能管理年活动动员大会,对加强效能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情况。看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扎实,参会人员是否全部到位,动员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四)学习教育情况。1、是否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园地;2、是否用墙报板报、专栏橱窗、党建网、局域网,悬挂张贴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大力营造了“效能管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3、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否安排了专题学习,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4、是否做到了学习教育人员齐、内容全、时间足、方法活、效果好;5、是否组织参加全市党员干部廉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6、是否组织工作人员围绕效能建设,谈成绩,摆问题,查原因,明方向,提措施,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7、学习教育成果是否得到了有效转化,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强化了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8、是否有创新意识,建立了有效载体。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阶段
(一)是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效能管理活动的要求,在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采取了自己找、相互提、领导点、组织查、群众评等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是否真找问题、找真问题,是否深挖问题、挖深层次问题。
(三)认识是否深刻,分析是否透彻,思路是否清晰,方向是否明确。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
(一)是否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时限是否明晰,责任是否落实。
(二)是否将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后续整改项目,统筹推进、整体联动抓整改。
(三)是否建立推行整改台账和挂牌销号制度,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放手,问题不解决不罢休,切实解决了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整改情况是否向全体职工及相关范围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党员干部个人整改情况是否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评议。
第四阶段:制度建设阶段
(一)是否对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进行清理和自查,对做好“废、改、立”工作做出了安排。
(二)是否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需要,针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力量调研论证,健全完善了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作风投诉制、群众评议制、过错追究制等效能管理办法。
(三)是否加强了对工作人员效能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营造了熟悉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环境,使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四)是否总结了开展“效能管理年”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机关效能建设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四、督查方式
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办公室和八个督导组采取“听、看、访、谈、查”等方法,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挖掘培育典型,总结交流经验,推动效能管理年活动扎实开展。
(一)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办公室采取定期调度、深入调研、组织交流等措施,全面掌握活动情况。
(二)八个督导组采取定期指导、每日调度、随机抽查、当面点评等措施,强化直接指导检查。
(三)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办公室每个阶段与八个督导组联合,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电话随访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四)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都要建立联系点,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指导工作。
(五)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通报制度,对各部门各单位每个阶段工作落实跟踪问责问效情况,定期与不定期印发通报,并适时进行评比,选树一批成效明显的、群众公认的单位,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以及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对组织不力,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市级、牵头部门、基层单位三级督查组,形成上下贯通的督查网,确保领导、组织、人员、工作、措施、责任“六到位”。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办公室负责全市效能管理活动宏观督查;八个牵头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本系统督查组,发挥优势,履行直接督查职责;基层单位也要确定督查员,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单位活动进行具体指导。
(二)抓主抓重,务求实效。督导组在开展督查工作中要把握好原则,抓住中心,抓住关键,抓住重点,在强化“督”字上做文章、在突出“查”字上出实招,在着力“导”字上下功夫,确保所督查单位每个阶段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协调联动,强化指导。督导组要加强联系协调,及时传达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展活动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映基层单位开展效能管理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给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协调联动、上下贯通、抓好落实、促进活动深入开展。督导组每周要向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活动进展情况;每个阶段结束时,要上报督查工作小结;整个活动结束时,要上报督查工作总结。
附件:天水市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督导组名单
主题词:效能管理 督查工作 方案 通知
抄 送:市委常委,市直机关效能管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 成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各督导组。
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8日印发 (共印 170份)
附件:
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督导组名单
第一组
牵头单位:市直机关企业工委
组 长:魏国柱
联系单位(18个):市委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企业工委、市委老干局、市委研究室、市委党校、市干休所、市档案馆(局)、市编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工商联、市社科联、天水仲裁委秘书处、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
第二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组 长:王怀胜
联系单位(15个):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信访局、市政府研究室、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招商局、市政府政务大厅、市地方志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天水调查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三组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组 长:辛国俊
联系单位(14个):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邮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兰州海关驻天水监管组。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天水公路总段、天水供电公司、天嘉交通运输公司、天水羲通公交公司。
第四组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组 长:杨迎勋
联系单位(20个):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警支队、市司法局、市民委、市宗教局、市国家安全局、天水监狱、市民革、市民盟、市民建、市民进、市九三学社、市农工党。
第五组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 长:白忠明
联系单位(13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规划局、市旅游局、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天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热公司。
第六组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组 长:郭 岗
联系单位(17个):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天水银监局、天水盐务分局、天水烟草公司、人民银行天水支行、工商银行天水分行、建设银行天水分行、中国银行天水分行、农业银行天水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天水分行、人寿保险天水分公司、人保财险天水分公司、天水农村合作银行。
第七组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部
组 长:王贤良
联系单位(13个):市委农工部、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果树研究所、市扶贫办、市粮食局、市粮食稽查支队、市畜牧兽医局、市供销社、天水农业高新示范园区、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市气象局。
第八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组 长:袁东风
联系单位(11个):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文物出版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药监局、天水日报社、天水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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