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效能管理活动的方法步骤
——三论扎实开展“效能管理年”活动
这次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分学习动员、查摆问题、整改提高、制度建设四个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掌握活动的方法步骤,切实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
学习动员阶段,各单位要采取集体辅导、专题讨论、座谈交流、分散自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指示。通过学习动员,进一步明确市直机关“效能管理年”活动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充分认识在市直机关开展“效能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搞好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全市上下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
查摆问题阶段,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效能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在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采取自己找、相互提、领导点、组织查、群众评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效能建设和效能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寻找差距和对策,为解决影响跨越式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打好基础。
整改提高阶段,各单位要针对查找出的效能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从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等方面,制定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整改方案。要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建立推行整改台帐和挂牌销号制度,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防止图形式、走过场。特别要抓住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目标,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着力把“效能管理年”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制度建设阶段,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力量调研论证,坚持精简管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健全完善符合各自实际的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效能管理办法,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同时,坚持边学边改,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公开办事依据、内容、程序、标准和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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