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贵英案。央视截屏
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两罪名,建议判刑4至7年;庭审持续5小时未当庭宣判
昨日下午,张贵英涉嫌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贵英生于1992年,因“周克华‘90’后女友”身份,被舆论广泛关注。
2012年8月14日,周克华在重庆沙坪坝一条巷道内被警方击毙。此后在警方的通报中,周克华被认作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案嫌疑人,周涉嫌持枪作案10起。
被诉窝藏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昨天的庭审,从14时30分持续到19时,沙坪坝区法院二楼一法庭70个旁听席全部坐满,张贵英的亲属在场旁听。
公诉机关提供了周克华枪案的证人证言、DNA鉴定书、弹道痕迹鉴定书等证据,沙坪坝区检察院以窝藏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张贵英一人犯数罪,应对其数罪并罚,建议对其合并执行4年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审理过程中,张贵英及代理律师均做了无罪辩护。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在宜宾与张贵英同居的人以及给张贵英6万元钱的人是周克华证据不足,指控的两个罪名不能成立。
张贵英称接受审讯时未曾吃药
对于接受周克华抢劫来的6万元现金,在昨天的庭审过程中,张贵英也进行了“翻供”。她表示,自己患有癫痫病,去年8月14日被警方控制后,当天没能服药,而且警察告诉她说已通知她父母,因担心以后无法跟父母相处导致家庭破裂,她在审讯时头脑极其混乱,在接受审讯时做的笔录可能与事实有差别。
公诉机关称,根据精神司法鉴定,张贵英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她表示,去年8月10日,在接受周克华抢劫来的6万元时,并不知道这是抢劫的赃款。在事后看新闻得知是赃款后,她曾经提出要把钱还给周克华。
最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因案情复杂,控辩双方存较大争议,法庭将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成立进行评议,并择期宣判。
■ 庭审焦点
1 是否收周克华抢劫的6万元?
张贵英:接钱时不知是赃款,事后曾提出还钱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4月,张贵英在宜宾与周克华(已死亡)相识并同居生活。同居期间,张贵英看见周克华持有枪支。2012年7月1日,两人一同到重庆挣钱。同年8月10日上午9时35分左右,周克华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山中国银行上桥支行门口持枪抢劫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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