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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报告否认殡葬暴利说 称平均利润率为8.6%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5 10:02:46 星期日     字体设置:

活人与死人争地现象会否出现

“你是孝子吗?你孝顺父母吗?你就忍心让父母都居住在那么一个小格子里面吗?”电影《非诚勿扰》中,墓地推销员如此忽悠男主角,很多中国人受传统观念影响——百年后希望入土为安,随之而来的就是购买墓地或骨灰格位。

运输、保存、火化、遗体整容、遗体告别、购买这些可以在殡仪馆中进行的殡葬服务相比,购买墓地这种稀缺资源属于在殡仪馆之外产生的费用,更容易给公众造成“殡葬暴利”的印象,近年来出现了类似“生死在北京、葬在河北”的现象。

绿皮书指出,随着老龄化加速,城市死亡人数逐年增加,城市公墓需求扩张,截至2010年,上海市规划公墓用地5000亩,目前可用墓地仅存1000亩,如不开发新的墓地,最多使用7到8年,在北京,33个经营性公墓占地面积超过1万亩,已使用土地6000亩。除了一线城市,很多省会城市目前也面临墓地饱和。

城镇公益性公墓的稀缺,直接造成经营性公墓垄断了城市公墓市场,公墓价格虚高,城镇居民选择余地小,此外,大部分城市公墓主要都是用水泥、石料制成的墓穴或墓碑,“白化、硬化”现象严重,对环境的影响很大。

据了解,目前城镇公益性公墓尚无全国性统计数据,近年来,各省份用不同方法开展了城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全国总体上仍处于起步、试点阶段,主要面对城镇“低保”对象、高龄津贴对象和鳏寡孤独等困难人员以及领取国家抚恤金的重点优抚对象。

绿皮书对全国91个城市公墓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后发现,目前我国城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模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从经营性公墓里划出部分公益性墓区,湖北省规定经营性公墓应当按照不少于10%的土地规划公益性墓区,云南省探索向经营性公墓购买公益性墓位的方式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安葬服务。

另一种是政府投资建设城镇公益性公墓,陕西省2012年投入7000万元,支持建设首批25个城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多年来,我国城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条件、用地、投资主体、价格管理等缺少法律依据,目前国家层面上的殡葬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一部行政法规和一部部门规章——《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都没有对城镇公益性公墓做出规定。

此外,受经济条件限制,部分城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水平不高,公众认可度不高,有些公益性公墓缺乏资金和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困难,改变了运营模式,出现经营化倾向。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表示,民政部将于近期出台《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争取将建设公益性公墓、提供生态节地安葬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畴,扩大生态节地型公益性公墓供给,平抑经营性公墓价格。

 

来源: 东方网    编辑: 张文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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