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3日电(记者徐隽)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本月下旬,最高法将正式启动对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的第二轮司法巡查工作。
据了解,司法巡查是最高法在借鉴党内巡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一项内部监督制度。2008年10月至2012年9月,最高法先后派出32个司法巡查组,完成了对全国31个高院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的首轮司法巡查任务。
在首轮巡查中,各巡查组坚持把“摸清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作为主要任务,通过明察暗访,共发现各类问题242个;通过反馈意见,共向被巡查高院提出整改建议122条。同时,巡查组还通过向地方党委通报巡查情况等方式,积极寻求地方党委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帮助被巡查高院解决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143个,使巡查工作的成果较好地转换为推动工作的实效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