弊端
“躺枪”不可控
“民间网络反腐”的威力也呈现出“不可控”的一面。
今年5月,“副区长贪污20亿”的网帖引爆舆论。该网帖说,上海市某区副区长拥有住房60多套,贪污20多个亿,还有十多个情妇。
3个月后,这个网帖的作者傅学胜被上海警方抓获,他承认,网帖是捏造的,他本来要攻击的是另一个人,在网上没有搜到照片,才选择了这个副区长。
“一个危言耸听的假信息能让官员身败名裂。在事实查清后,即使你发几十上百个更正帖,也很难真正消除影响。”马怀德说。
同期被抓的还有周禄宝。他曾经参与多起“网上反腐”事件,一度被视为“反腐斗士”。今年8月,他因为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抓获。
“躺着中枪”的,还有广州市民李芸卿。去年,她被曝拥有多套房产,并迅速被冠以“房婶”标签。广州市纪委调查发现,李芸卿是一名退休工程师,非领导干部,收入来源合法。
在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看来,网络上经常使用的人肉搜索式的反腐模式,容易伤及无辜。
而实际上,网民反腐,贡献并没有想象中大。
记者粗略统计,2008年至2012年,通过网友论坛、微博举报从而引发较大关注的案件有50件左右;而同期中纪委监察部则收到网络举报30.1万件次。
“经济领域等隐蔽的深层腐败,是民间反腐难以触及的‘盲点’。”马怀德说。
反腐线索引发关注并不容易。记者接触的一个举报人说,他的举报有凭有据,但因没有噱头,一直炒不起来。
规范
司法解释和“紧箍咒”
本月9日,两高出台的新司法解释规定,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或者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可能要被追究诽谤罪或者寻衅滋事罪。
近期多个曾参与网络反腐的“大V”被抓,引发网民对通过微博等社交媒体反腐前景的担忧。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希望打消公众对“打压网络反腐”的疑虑。
他说,网民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网络反腐,对反腐倡廉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即使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不属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就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也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警方打击的重点是在微博等社交媒体上造谣传谣等行为,这与打击网络反腐举报没有直接关联。
不少网民仍然心有顾虑,认为这个司法解释至少是“大大提高了网络举报的准确性要求”。在马怀德看来,诬告、误伤、传播虚假信息甚至谣言,是网络反腐很难避免的缺陷。
马怀德认为,不能因为要规范而影响了网络反腐的活力,除非有确切证据,应该慎用删帖、禁言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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