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洁公积金”已在国内实践十余年。CFP供图
日前,中国官方高层智囊机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开了“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全文,勾勒出一幅详尽的改革“路线图”。其中提及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
“廉洁年金”并非新鲜事物,我国一些地方已经有过尝试,但几乎都因为争议过大而中止。而作为“廉洁年金”重要支撑的新加坡经验,实际与其有本质区别。新加坡的制度规定:若官员贪腐,哪怕只是1元,依据法律,都应被判入狱,其公积金中的养老金应被收缴。以下将在回顾国内实践、总结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理清“廉洁年金”制度如何才能成为反腐利器。
国内试点
各地探索多次被叫停
“廉洁年金”制度并非新事物,至少与其近似的“廉洁公积金、廉政金”在国内实践已经持续了十余年。
2002年,湖南省浏阳市尝试设立类似制度——廉政保证金。其运作模式类似于目前我国实行的房屋公积金。依此制度,公务员在任期间,每月与政府财政按照1∶2比例交款,组成保证金。公务员在岗期间如未被发现廉政问题,退休后便可享受此奖励。此后,北京门头沟地税局、山西安康国税局、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山东泰安地税局、江西萍乡财政局、杭州市下城区等地方和单位陆续试点类似制度。2003年深圳也曾尝试建立廉政金制度,但于2004年被叫停。
2010年,广东省江门市在市直机关试行新政——廉政公积金。按照江门市的试行办法,廉政公积金针对江门市直机关的公务员,自愿加入。其缴纳与实施办法类似于廉政保证金。个人和市财政的出资比例采用各占50%的办法。5年为期,中途不能提取和使用,并一直到退休时才能全额提取。
但是,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江门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时了解到,与深圳探索的结局类似,江门的规定公布仅两个月,便被广东省纪委叫停。
盘点此类举措,其实质是在公务员退休金之外,再增设一种“公积金”,用以奖励廉洁奉公的公务人员,以增加其贪腐的成本。
为何此类探索总是短命?广东省纪委表示,《公务员法》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规定:“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本规定之外的其他种类的公务员奖励”。因此,设立廉政退休金,必须报请中央有关部门研究。
新加坡做法
“做减法”贪腐被剥养老金
支撑“廉洁年金”建议最重要的理由是新加坡的成功经验。但是据记者调查及采访了解到,新加坡的“廉洁年金”与目前国内各地探索的“廉洁年金”有本质不同。
新加坡实行中央公积金制度,规定每个雇员,无论是受雇于政府还是受雇于企业,雇主和受雇者都要按照规定的比例每月缴纳公积金。此款由国家代管,可用于受雇者购房、养老、医疗保障等。其中养老金的部分只有在退休之后才能由国家按月发给。
按照1988年调整后的缴纳比率,雇员和雇主每月缴纳的总金额占雇员月薪的36%,如果此人月薪为每月一万新元,工作30年后,其公积金存款不算利息都已经可达到129.6万。但是,为了重拳治贪,新加坡规定,公务员在任期间,一旦被发现有腐败问题,其便会丧失公积金中的养老金。
全国廉政研究与教育学会会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新加坡的此种规定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养老金不存在“双轨制”,无论是公务员还是普通企业职员,养老都要依靠每月由雇主与雇员缴纳的公积金。二是与国内各地探索的“廉政年金”“做加法”的办法不同,新加坡实际是在给贪腐官员“做减法”。即新加坡的“廉洁年金”是惩处性质的,贪腐便会丧失养老金。这种所谓的“廉洁年金”其实是廉洁保证金。作为公务员,如果贪腐便会对国家造成巨额损失,因此要先交一笔保证金,作为抵押。“个人这么多收入抵押给国家后,是否敢腐败,就要好好思考了。”
专家建议
廉洁年金需制度环境配合
任建明表示,他并不赞同在养老金体系外,额外增加“廉洁年金”作为奖励的做法。“要建立‘廉洁年金’制度,也应该建立新加坡那样惩罚性的制度。”
任建明建议,建立“廉洁年金”必须与彻底改革公务员薪酬、退休养老制度结合起来解决。应该梳理公务员的收入来源,同时取消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养老金“双轨制”,才能学习新加坡在薪酬制度方面建立的激励或惩罚机制。
深圳大学政治学教授、《新加坡治贪为什么能?》作者吕元礼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加坡此项制度是其整个治贪体系中的一个环节,此制度发挥作用的效果与整个制度环境有关系。
首先,新加坡对贪腐坚持“零容忍”,定义非常苛刻,在新加坡接受或赠与1元都算受贿或行贿。贪腐就要入狱,入狱不仅意味着要坐牢,而更重要的是今后的养老金、公积金、工作都将丧失,这是一个很大的惩罚。
其次,正如李光耀所说:“新加坡所建立的制度,不是假设没人会贪污,而是确保一旦有人贪污腐败,必会被揭发并被处罚。”这是新加坡治贪的重大特色——腐败高发现率。
受访的专家表示,清晰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对贪腐的“零容忍”以及对腐败的高发现率会让所谓的“廉洁年金”真正发挥作用。不能做到这些,反而额外发放“廉洁年金”,岂不奖励了很多逍遥法外者?●南方日报记者 赵杨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