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10日讯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今日表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窦玉沛今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指出,推动殡葬改革目的,除了倡导文明新风之外,还有一个关键目的就是要节约土地、木材等自然资源。如果说火化后又装进棺材进行土葬,就没有达到殡葬改革的目的。同时也没有减轻群众的负担,反而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因为它比传统的埋葬多了一道火化的手续。这样也为社会上对殡葬改革提出质疑,甚至反对殡葬改革,提供了口实。实际上这是殡葬改革不彻底、不到位的表现。
窦玉沛强调,《意见》专门就这样一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在火葬区,党员、干部不得实行火葬后装棺二次葬,这对于真正深化殡葬改革,解决我国人口增长与自然环境的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问题在下一步必须着力解决:
一是在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中要按照《意见》要求,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区,党员、干部去逝后必须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
二是加大投入,完善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设施建设,特别是要推广生态环保、可降解的骨灰盒和生态墓。
三是通过减免费用或奖补方式,倡导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撒散,或者深埋、不留坟头等少占或不占地的葬法。
四是通过年检等方式,加大对大墓豪华墓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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