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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翠花酸菜危害大 不能吃了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5 10:02:46 星期日     字体设置:

    新华食品5月1日电 北京市食药监局昨日通报3种不合格食品全市停售,其中发现物美西三旗店“翠花”牌酸菜(生产单位:黑龙江翠花蔬菜集团腌渍有限责任公司,300g/袋,20131222)亚硫酸盐超标。此外,还发现超万家商贸中心的“鲜香逢”梅干菜铅超标、北京顺意成信超市的“舒馨悦”糖姜片二氧化硫不合格。

    据了解,亚硫酸盐是一种含氧酸盐,很早即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作为食品漂白剂,防腐剂;可抑制非酶褐变和酶促褐变,防止食品褐变,使水果不至黑变,还能防止鲜虾生成黑斑;在酸性介质中,是十分有效的抗菌剂。

    但是,过量使用亚硫酸盐会对人体造成巨大的危害,有实验表明,人一天摄入1g亚硫酸盐时不会明显危害,摄入4~6g可造成胃肠障碍,引起剧烈腹泻、慢性中毒,还可引起头疼,肾脏障碍,红血球和血红蛋白减少等症状。

    此次被责令停售的翠花牌酸菜中,其亚硫酸盐(以SO2计)含量为0.23 g,超过允许值(≤0.1g)的一倍以上。

    对此,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来源: 东方网    编辑: 张文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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