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
此前戴玉庆夫妇先后实名举报王晓玲亲属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此次开庭前夕,广州市检察院出具“情况说明”,称没有证据显示相关股东和王晓玲是亲属关系,且中国证监会没有认定内幕交易成立。辩护律师提出质疑:为何侦查机关可以代替广东省纪委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布调查内容?
【财新网】(记者 贺信 王婧)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19日再次开庭审理原广州日报社社长戴玉庆被控受贿案。此案于3月28日首次开庭,因戴玉庆在庭审中突发身体不适休庭两月有余。
此案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下称“广州市检”)负责侦查,司法管辖调整后,案件交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下称“东莞市检”)审查起诉。
此次开庭前夕,即6月16日,广州市检向东莞市检察发来《情况说明》。《情况说明》称:广东省纪委调查后形成结论,戴玉庆对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的检举内容不属实。
戴玉庆的辩护律师质疑称:调查结论应由调查机构自己正式发布,广州市检如何有资质代替相关机构发布其调查结论?
6月19日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法庭上,公诉人公开宣读了《情况说明》内容,这一《情况说明》针对戴玉庆夫妇的举报内容一一作出回应。
这些举报分为两类。一类是举报王晓玲在担任广州市委宣传部长期间,试图插手广州日报基建工程。
戴玉庆在3月28日开庭时称:为了抵抗上级意志,他推动该项目移交到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此举意味着管辖权自此从广州市委宣传部转移出去。戴玉庆认为:他因此开罪了上级领导。(详见财新网报道:《广州日报原社长戴玉庆受贿案开庭(更新)》)
此次《情况说明》提到:广州日报自建办公楼是委托广州市重点项目办作为代建单位的“交钥匙工程”,主体工程仍未启动,没有发现王晓玲插手该工程。
另一类举报称王晓玲的亲属徐鹏和钱钰夫妇利用粤传媒(002181.SZ)重组之机非法获利7000余万。戴玉庆妻子在3月28日戴玉庆案首次开庭后,曾实名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上述股票买卖涉嫌内幕交易。(详见财新网报道:《广州市纪委发言人两次回应戴玉庆案》)
《情况说明》提到: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徐鹏和钱钰与王晓玲是亲戚关系。中国证监会没有认定徐鹏、钱钰在买卖粤传媒过程中涉嫌内幕交易。
该《情况说明》仅提出广东省纪委和中国证监会两大机构的调查结论,但没有阐述上述两家机构的调查过程。
据接近证监会稽查局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证监会在出具这类调查报告时非常谨慎,只会出具已经受到行政处罚案件的结论,不会出具“没有认定徐鹏、钱钰在买卖粤传媒过程中涉嫌内幕交易”的调查结论。
而对于由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进行的举报,无论是不是实名举报,证监会在立案时会比较慎重。
对于实名举报,稽查局首先需要确定案件是否有可能达到立案标准,然后才会启动初期调查。而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取决于举报材料是否有充分证据。“如果仅是推理、猜测,除非是已经引起市场热烈关注的交易,否则很难启动调查。”这位人士说。“证监会的行政调查能力还非常有限,难以大规模铺开调查。”
基本确定立案后,先要进行初期调查。调查人员不直接与被举报人员直接接触,而是要调取相关交易账户的资金流水、通讯记录,梳理被举报人员的社会关系,调查主要在外围进行。
待初期调查获得了相对充分的证据,能够基本确定案件性质并满足立案标准后,稽查队就会启动正式调查。正式调查与初期调查相比,力度明显增强。其内容包括:与相关人员谈话形成笔录,锁定交易账户,扣押电脑硬盘等。
据接近证监会稽查局的人士透露,案情比较复杂,证监会目前尚未对此举报立案。
公诉人在法庭上特别说明:法庭上出示的《情况说明》是传真件,原件尚未到达东莞市检。
戴玉庆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质疑:调查结论应由调查机构自己正式发布,广州市检如何有资质代替广东省纪委和中国证监会发布其调查结论?
6月19日开庭期间,戴玉庆对王晓玲的举报仍在继续。
围绕基建工程,戴玉庆称:广州日报报业大楼工程投资15亿,“王晓玲亲口对我说过:拿回来自己建吧,10几亿工程啊,何必交出去?”
资本市场方面,戴玉庆称:发现股票异动后,他本人曾在内部会议上向王晓玲当面提议中止粤传媒重组计划,但王晓玲指示加快重组。戴玉庆认为,徐鹏和钱钰埋伏建仓在前,王晓玲指示在后,从时间节点看,有里应外合之嫌。
戴玉庆在法庭上还提出了第三条检举事项。2008年11月,粤传媒旗下公司和广州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广州报刊亭有限公司。王晓玲后来指示粤传媒公司退出,将控股权交给新华书店集团,并将报刊亭公司的广告经营权交给第三方。
戴玉庆称:他在担任广州日报社长期间对这一方案进行过抵制。
据财新记者调查:广州报刊亭有限公司2008年11月成立之初,当时由戴玉庆担任法人代表的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认缴人民币7000万元和3000万元。
至2011年4月,两家公司出资调整为4800万元、占股48%和5200万元、占股52%,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让出控股股东地位。
戴玉庆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围绕以上三项举报调查其中有无腐败问题。他在最后陈述阶段说:自己因为不愿意给领导办私事,招致后来一系列打击报复。
戴玉庆今年59岁,曾任《人民日报》华南分社社长兼总编辑。他自2005年10月起任职广州日报社长。2011年9月,戴玉庆经广州市委批准免去广州日报社社长职务,调往该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
广州市纪委于2012年年中着手查处广州日报系列案,报社广告经营部门多位人士受到调查。该市纪委先是以协助调查名义限制戴玉庆人身自由,几个月后正式对其“双规”立案。该案随后移送广州市检察院侦查,但由上级司法机关调整管辖权,于2013年3月7日指定东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后该案由东莞检察院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又先后4次推迟开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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