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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干露露推手“立二拆四”14日开审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5 10:02:46 星期日     字体设置:

    中国网8月14日讯 (记者 宋一安)14日上午9时,北京朝阳法院将公开审理被告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卢梅涉嫌非法经营案。

    据检方指控,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多次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额共计人民币53.12万元。在此过程中,杨秀宇全面负责该公司经营,并由其决策后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

    被告单位北京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在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并由卢梅负责联系他人删除信息,收取删除费用人民币22.02万元。

    检方认为,两被告单位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利益,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其中,尔玛天仙公司明知是虚假信息仍通过网络有偿发布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尔玛互动公司情节严重。杨秀宇作为两单位主要负责人,策划、实施非法经营活动,系对二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卢梅直接参与实施尔玛互动公司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

    公诉机关指控,上述四方均已触犯了刑法第225条第4项、第30条、第31条之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

    “天仙妹妹”:“我走红娱乐圈在认识他之前”否认因其走红

    从四川走出去的网络红人“天仙妹妹”尔玛依娜近日通过媒体发表声明:“我从未加入过‘立二拆四’的什么尔玛公司,杨秀宇的尔玛公司与我本人没有任何关系。我只认识杨秀宇,但我走红娱乐圈在认识他之前。”

    2013年8月20日,北京警方一举打掉了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尔玛互动公司,抓获公司员工秦志晖(网名“秦火火”)、公司负责人杨秀宇及公司其他4名成员。

    据了解,2014年4月17日,秦志晖(网名“秦火火”)因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获刑三年。

    媒体称,警方调查中发现,为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非法牟取更多利益,秦、杨等人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其中涉及故意编造、散布“7·23”动车事故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谣言、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及捏造、散布、损害社会名人名誉等。立二拆四”还使用色情手段为多位女子炒作,助其成名,曾引发争议的裸模干露露也是其炒作产物之一。在去年“长春3·4盗车杀婴案”期间,“立二拆四”曾称长春全城寻婴为炒作,此言论经核实为不实内容。此后“立二拆四”在长春先后两次下跪道歉。捏造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并将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群众作为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

 

来源: 东方网    编辑: 张文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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