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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富少李宗瑞性侵34名女子获刑79年7个月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5 10:02:46 星期日     字体设置:

李宗瑞(资料图)。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李宗瑞(资料图)。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原标题:台湾富少李宗瑞偷拍性侵案二审遭重判79年7月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台湾TVBS新闻台报道,喧腾一时的台湾富少李宗瑞性侵案,涉嫌性侵及妨害秘密,一审遭判22年4个月,今天上午高等法院二审宣判79年7个月。

据此前报道,台湾“淫魔”富少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起,到台北市夜店把妹后,对34名女子下药性侵,再用摄影机和手机拍摄性爱过程,遭检方依涉犯加重强制性交等罪起诉。

李宗瑞其人:

李宗祐,本名李宗瑞,有伤害前科,是元大证券董事李岳苍之子,常出入台湾各大夜店,并与多名名模传过绯闻,但交往都不超过半年。2012年,因下药迷奸多名女性而被警方拘捕。2013年,被法院判刑22年4个月,之后新闻媒体又爆出迷奸其继母并令其怀孕。

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起,到台北市夜店把妹后,对34名女子下药性侵,再用摄影机和手机拍摄性爱过程,遭检方依涉犯加重强制性交等罪起诉,痛斥他毫无悔意,具体求刑30年有期徒刑。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法官认定李宗瑞偷拍15人、性侵9人。强制性交合并执行18年6月徒刑,要赔偿12名被害人一共新台币1425万元;另妨害秘密罪部分,得易科罚金,因此两项罪名刑期,不得合并计算。

 

来源: 东方网    编辑: 张文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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