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受罚不思改 重操旧业再领刑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王琳 通讯员闫明】秦州区两男子因盗窃、扒窃、吸毒被警方屡次处罚,但二人不思悔改,日前又因盗窃各领刑罚。

    中年男子武甲、武乙(均为化名)二人均系秦州区人。今年8月21日傍晚,两人在秦州区绿色市场7路车站处伺机扒窃。武甲盗得乘客王先生价值300多元的移动电话一部,武乙盗得乘客于女士的现金930元。二人逃离现场后,武乙分给武甲赃款300元。

    秦州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出击,将涉嫌盗窃的武甲、武乙当即抓捕归案。赃物、赃款追回,已发还失主。

    经审查,二人都有前科。1987年3月,武甲因扒窃被警方治安罚款30元;1989年7月,因盗窃罪被秦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3年1月,因吸毒被秦州警方强制戒毒六个月等。

    1984年8月,武乙因扒窃被劳动教养三年;1989年因扒窃被罚款50元;1990年7月因扒窃被劳动教养三年;2000年因犯盗窃罪被秦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2003年6月刑满释放。

    审查中,二人对实施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8月22日,二人被秦州警方刑事拘留,9月30日被逮捕。

    秦州区人民法院于12月6日公开审理了此案。审理查明案件后,法院认为被告人武甲、武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扒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武甲、武乙曾因盗窃、吸毒等多次受处罚,仍不思悔改,扒窃作案,本应严惩,但鉴于二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审理中能够自愿认罪,追回了赃物、赃款,故均可从轻处罚。

    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武甲、武乙二人因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罚金2000元。

    目前,此判决已生效。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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