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经营户拒不搬迁拆除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记者 景春燕 通讯员 颉娜)4月11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在申请执行人麦积区园林管理处依法申请下,就天水市麦积区园林管理处诉宋某等22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对被执行人宋某进行了强制执行。

    被告人宋某曾于2007年4月29日与原告下属的麦积区马跑泉公园管理所签订了《马跑泉公园项目合同书》,由被告租用马跑泉公园内一处场地进行经营。该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地方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公园扩建、改建等因素,该项目将无条件拆除。2011年,麦积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马跑泉公园进行提升改建。原告麦积区园林管理处接区政府通知,负责实施公园内经营性项目拆迁工作,并于2012年3月张贴公告告知被告解除合同。但被告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继续经营,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原告将经营户宋某等22人告上了法庭。

    麦积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于4月6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原告麦积区园林处解除《马跑泉公园项目合同书》的行为有效,要求被告宋某等22人即刻拆除位于麦积区马跑泉公园内经营项目的全部设施,将场地交付原告。判决宣告后,其中21户经营户已自动履行,只有被申请人宋某态度强硬,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原告麦积园林管理处遂又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接触被申请人宋某,释法说理,但其对于执行法官的说教置若罔闻。麦积区法院于4月10日下午16时30分、18时10分先后两次向其送达并张贴拆迁公告,要求其限期履行判决内容。但期限已至,被申请人仍拒不搬迁。法院经研究决定,对被申请人宋某依法强制执行。

    4月11日上午10时许,麦积区人民法院法警强行破锁进入被执行人经营场所内简易活动板房,由执行法官现场录像、拍照取证,并对屋内物品一一清点登记后全面进行拆除。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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