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王琳 通讯员刘成娟】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巧妙化解了一起年轻男女间子女抚养和婚约财产的纠纷,使双方濒临破裂的感情得以修复。
麦积区男子罗某与女子李某于2005年5月相识并自由恋爱,同年底举行了结婚仪式后,一起同居生活。
去年3月下旬,他们生下一个可爱的儿子。起初,双方感情一直较好,后因为家务琐事难免经常发生矛盾。孩子满月后,李某便带孩子回了娘家,一住就3个月。同年7月,李某将罗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罗某承担孩子的抚育费。
麦积区人民法院花牛法庭受理此案后,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及抚育费的数额达成了一致协议。
今年2月,罗某又将李某与其父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彩礼等3万余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了解到,罗某和李某是自由恋爱后才举行结婚仪式,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对彼此都十分了解,感情基础较好。罗某也很顾家,老实本分在外打工挣钱养家糊口,双方并没有太大的矛盾,且孩子尚年幼。
鉴于以上情况,承办法官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李某终于回心转意,说出了起诉孩子抚养权只是她的一时之气,因为双方与公婆一起居住,罗某又外出打工很少在家,彼此不能相互照顾,平时缺乏沟通,有时工作累了,脾气就不好,总是无缘无故地吵架。
原告罗某听了这番话后,表示今后一定注意感情的培养,多沟通,多从自身找原因,并准备今年立即盖房子,与父母分开居住。
最后,在承办法官庭前庭后六次不懈的调解下,双方自愿和好,原告当场向花牛法庭申请撤诉,并与被告携手去了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就这样,一起破裂的婚姻在法官的努力下得以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