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抗拒执行触法 妨害公务获刑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于俭倚 通讯员辛朝霞】为了抗拒执行,一村民竟然殴打了前去执行的法官,干扰了法院正常的执行工作,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去年11月份,村民刘某与母亲张某、妻子郑某同在麦积区马跑泉镇三十甸子村自家蔬菜铺搞经营时,麦积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前往其蔬菜铺执行张母及郑某与同村村民周某关于健康权纠纷一案,依法口头传唤两人到区法院接受询问。

    郑某借口要上厕所,多次传唤未到,执法人员为了防止郑某乘机逃走,便跟在身后。刘某见状便对执行人员进行谩骂、阻挠,并脱掉外衣,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威胁执法人员。

    在双方争执期间,刘某抡起砖块砸向执行法官,致使麦积区人民法院该项执行工作无法继续正常进行。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对上述事实没有异议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麦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国法,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确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系初犯且自愿认罪,故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

    今年5月,法院依照我国《刑法》第277条规定作出判决,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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