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校园厕所内抢劫 获刑6个月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通讯员 李晓明)14岁应该是在校求知的年龄,然而李某却因抢劫落入法网,依法受到法律的惩处。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3月4日中午,在逃嫌疑人苏某电话约李某到清水县五中玩耍。当天下午16时许,二人乘坐电三轮车来到县五中,李某在操场打了一会篮球,18时许,苏某叫李某去男厕所抢钱。李某默许后,二人先后进入学校男厕所,由李某威胁进入厕所的学生说借些钱,不借就挨打,苏某则手持预先准备的砍刀相威胁,共强迫18名学生先后将随身携带的现金交给苏、李二人,共计抢得现金316元,其中李某抢得现金50余元,用于上网消费。破案后,被告人李某的监护人主动向公安机关退缴赃款316元,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年少不思进取,好逸恶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语言威胁、恐吓的手段,当场劫取他人钱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作案时系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庭审中自愿认罪,且被抢赃物已追回。为体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结合全案案情,决定对被告人李某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打 印】【顶 部】【关 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