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彭爱铭】通过精心调解,秦州区人民法院在春节前成功调处了一起12名外地农民工讨薪案件,包工头最终兑付了部分欠款,让外地农民工得以安心回家过年。
春节前,有多名外地农民工因包工头拖欠工资向秦州区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后经秦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得知,讨要工钱的12名农民工多数来自四川省,他们在秦州区天水镇某村自建工程工地务工,该工程系四川人张某个人承包,后来,张某又将工程转包给湖北人商某。
2012年6月,商某将该工程中的木工工程承包给了四川籍农民刘某,刘某叫来赵某等木工一起干活。2012年12月,经商某与刘某结算,尚欠13万余元。后来,刘某讨要多次,商某始终未支付。刘某也曾与其他农民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此事,劳动保障部门与村委会、镇政府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解决此事,但均未果。
鉴于此,秦州区人民法院指导刘某等人搜集证据,书写诉状,并联系、提供工程承包人张某及商某下落。刘某很快将工程原承包人张某及现承包人商某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查后当即立案,决定让他们缓交诉讼费,并进行庭前调解。
办案人员通过大量的实地走访调查,询问知情证人,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组织了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督促张某与商某给付了首批款项。
赶在春节前帮自己和老乡讨回了欠款,刘某对法院办案法官感激不已。
据介绍,春节前,秦州区人民法院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实行“审判绿色通道”,一律缓交或免交诉讼费用,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调解、督促履行、快速结案的原则,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农民工能及时拿到工钱返乡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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