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甄瑾)因对家人的征地补偿以及接受派出所调查的事心怀不满,秦州区4人纠集亲友及村民多人阻断国道交通,阻碍公安人员执行职务,他们最终因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秦州区的晓东和晓海(均为化名)以及罗某、胡某都是玉泉镇某村村民,晓东和晓海是兄弟,罗某与晓东系夫妻关系,罗某、胡某是妯娌。
2012年4月24日15时许,罗某、胡某、晓东和晓海4人因对秦州区玉泉镇某村委会给其妹小琴(化名)未足额发放征地补偿款不满,并且对小琴和其母曾因此事数次阻拦建筑单位施工被派出所调查心怀怨狠,便聚集在晓东家商议,并由罗某提议,决定用堵马路的方式对政府施压,以引起政府的重视,解决村里给小琴发放征地补偿款的问题。
随后,罗某、胡某、晓东和晓海纠集亲友、村民20余人将316国道阻断,在公安人员到场后罗某等人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导致道路被阻断约1小时10分,期间滞留车辆约450余辆,因拥堵导致车辆刮擦事故三起。
后来,在有关部门地劝说下,罗某等人与村民及亲友才撤离现场,晓东和晓海则被带到公安机关调查。
2012年4月25日凌晨,罗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传唤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纠集他人阻断交通的事实。4月27日,公安机关打电话给罗某,让罗某通知胡某接受调查,胡某即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其参与阻断交通的事实。
4月25日,晓东和晓海因涉嫌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取保候审。6月15日,罗某、胡某因涉嫌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逮捕。
2012年10月19日,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胡某、晓东和晓海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胡某、晓东和晓海因其妹小琴征地补偿款未得到及时解决,且对其妹及其母因采取过激行为被调查而心怀不满,纠集亲友及村民多人阻断国道交通,阻碍公安人员执行职务,情节严重,均系首要分子,均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被告人罗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告人胡某在公安机关通过罗某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二人均系自首。被告人晓东和晓海到案后均能如实供其犯罪事实,且4名被告人在审理中均能够自愿认罪,所以,对他们4人均可从轻处罚。
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随后对此案作出判决,以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罗某、胡某拘役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晓东、晓海管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