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0日,秦州区水土保持局主持召开了“天水市秦州区暖和湾城中村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评审会。该“方案”评审是秦州区首次开展房地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工作,该“方案”的评审必将为同类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参加会议的有天水市水土保持局、秦州区水土保持局、建设单位天水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秦州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勘测设计队等单位的负责人、与会代表和专家共10人。
秦州区暖和湾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位于天水市秦州区玉泉镇暖和湾村,属秦州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批复建设用地53181m2,征地范围内为原暖和湾村民自建房,无成片林地及大型树木、古树,植被稀疏。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86亿元,总建筑面积244009.46m2,其选址已经天水市规划局批准,项目建设符合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秦州区城市规划。
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就编制内容进行了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认真评议,专家组一致认为:“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原则正确,目的和意义明确,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方案”编制的深度及设计水平年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基本达到了初步设计阶段,同意通过评审。同时,就方案中一些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一是补充项目区所处的国家级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情况、允许的土壤流失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与等级;二是补充项目区的不良地质灾害等调查资料,复核项目区基础数据;三是补充评价主体工程中已有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合理性、施工质量及运行情况;四是补充完善立地条件分析,合理选择绿化树(草)种,补充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的施工工艺及工序。
为切实从源头遏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保护好秦州区的青山绿水,市、区水土保持局在评审会上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缴纳水土流失危害补偿费。(天水市秦州区水土保持局 王田中供稿,省水保局组宣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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