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遇难 翁媳争夺赔偿金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景春燕】日前,麦积区人民法院三阳川法庭通过巡回办案,主动上门和当地基层组织一起成功化解一件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系被告李某的儿媳妇。2011年6月,李某的儿子在靖远一煤矿打工时因意外事故死亡,经矿方与李某等家属协商,矿方一次性给付家属25万元,赔偿款由作为父亲的李某从矿方领取。李某领到赔偿款后并未告知儿媳妇王某。王某从矿方得知此事后提出要分得一半赔偿款,但被公公李某拒绝。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于是王某将公婆二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得丈夫的死亡赔偿金12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公李某称,儿媳王某与儿子结婚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儿子的死亡赔偿款领到后均归还了儿子及家里其他债务,且李某与妻子身体均有病需要治疗,因此拒不同意分给王某赔偿金。

    经法庭查明,王某与丈夫确实已在兰州市七里河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婚后未生育子女。考虑到儿媳妇王某和公婆双方家庭经济条件均不好的实际情况,法官主动上门与村组干部联手,邀请双方亲属到场,讲明有关法律规定,从法律及亲情角度多次做思想工作。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公婆李某家分给儿媳妇王某死亡赔偿金5万元,并当庭给付。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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