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年度新旧民诉法的衔接实施第一年,民行工作不下滑,进一步巩固取得的成绩,提升民行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实现争先进位,并能更好的贯彻执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东亮对全省民行检察工作最新指示精神。近日,天水市检察院民行部门负责人近期集中时间到各县区检察院对民行工作进行督导。
天水市检察院民行部门负责人在听取各基层检察院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分别与县区检察院分管检察长、民行科科长进行座谈,对照考评内容逐条研究,共同分析,寻找差距,提出具体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对绩效考评要求上报的书面材料进行了检查,对县区检察院提出的问题,结合考评办法逐一进行了解答。内勤详细讲解了目前使用的新软件对各类案件填报要求及要领。同时对个别疑难案件进行了个案指导。并对县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讨论李东亮对全省民行检察工作最新指示精神。“指示精神”具有指导意义,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天水民行检察工作的工作指针,“指示精神”中所谈“六个方面”的工作一定要下功夫领会、运用到工作当中。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对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进行全程跟踪、努力提高再审案件的改变率及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两级检察院民行部门在个案中要与法官进行沟通、交流,在争取理解与支持的同时倾听不同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
三是基层检察院逐步将工作重心调整到同级监督上来,探索实践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模式。
四是加强息诉工作力度。民诉法的修改,加大了民行检察工作的息诉工作压力,要树立抗诉与息诉并重的理念,积极思考对策,探讨息诉工作的有效措施与途径。
五是坚持推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评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切实抓好对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