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引纠纷
伤人被判刑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安蓉】公共场合有时难免会发生一些争执,可因一时冲动拿刀伤人,却是一种很不理智的行为,给别人造成伤害的同时,自己还要付出服刑两年的代价。

    去年11月25日,吴某与朋友在秦州区民主东路某KTV楼下,因乘坐电梯与刘某等人发生争执,厮打中吴某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在刘某右肋、右腿部位连戳两刀致其受伤。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到达现场后,在KTV电梯口将吴某抓获并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因刘某正在治疗期间无法对伤情作出鉴定,吴某家属于次日领回。

    今年4月10日,吴某向公安机关投案。经天水市秦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右下肢损伤伴大血管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属重伤。

    后因刘某与吴某的法定代理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由吴某父亲赔偿刘某经济损失3.4万元,因此,刘某请求对吴某从轻处罚。

    12月11日,记者从秦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被告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吴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犯罪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审理中能够自愿认罪,其家属又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故应对其减轻处罚。

    依据我国《刑法》等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打 印】【顶 部】【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