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水市检察机关积极从三个方面着手推进检察机关的专业预防和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的社会预防的有效衔接,不断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效,积极服务当地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丰富职务犯罪预防载体,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格局。创新预防宣传方式,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两级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深入各县、区,开展预防巡讲,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党校、进社区”。各县(区)派驻检察室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以挂图、展板、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宣传。运用门户网站、检察微博等媒体搭建预防新平台,开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专栏,直接面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适时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制作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片,赠送给辖区机关、国有企业,结合本地真实案例,开展预防教育。
二、开展重点项目预防,增强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预防效果。一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和重点项目跟踪预防。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围绕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关键环节,以召开联席会议、设立预防工作点、会签预防工作文件、提出预防建议等形式,加强与发改、招监、建设、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二是开展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惠农政策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方面作为预防重点,特别是针对资金投入大而透明度不高的项目,制定职务犯罪预防方案,实施全程监督。积极开展“查串挖窝、行业治理”专项行动,联合国土、金融、电力等部门对相关行业制度、管理方法、运营方式进行调研,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专题报告党委,帮助相关部门堵漏建制。
三、强化职务犯罪预防专业措施,推进预防社会化建设。一是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发挥惩治职务犯罪的特殊预防作用。案前预防部门在预防咨询、警示教育、预防调查等过程中积极抓好案件线索的发现、收集;案中实现信息共享,通过预防调查通报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提供侦查导向;案后通过对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共同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二是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国家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先经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进入工程项目招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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