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精神,11月29日天水市纪委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发出《认真贯彻落实严禁元旦春节期间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纪律要求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通知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做到令行禁止。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省上文件精神,精心安排部署,靠实领导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省纪委要求,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通知精神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一系列要求结合起来,做到领导机关带头、各级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加强执纪监督。发现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及时通报曝光,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举报电话: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0938-8271564
市纪委信访室 0938-827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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