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水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着力打造过硬干部队伍,进一步厘清职能、找准定位、收缩战线、回归主业,准确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的内涵与外延,严格区分监督和参与的界限,做到了统揽不包揽、到位不越位、有所为有所不为,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着重抓好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工作。
一、调整机构转职能。天水市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的要求,积极调整机关内设机构,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加快推进工作职能转化。经过清理调整,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来的74个精简到了24个。同时,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工作任务的调整变化,经市编委会批准,9月份委局机关新增了案件管理室和电子监察室,使机关内设机构增至12个。按照12月初省纪委关于机关内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调整的统一部署,市纪委撤销纠风室和党风室,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执法监察室,成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新增纪检监察三室,同时增加案件检查室工作人员,强化办案力量。
二、突出主业转方式。一是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我市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及查办案件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自批阅交办信访案件,高度关注和亲自过问重点案件的查办情况,听取市纪委关于查办案件情况的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支持纪委的办案工作。市纪委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市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案件的领导直接参与办案,全市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新进展,案件查办工作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通报中位居全省前三名。
截止目前,初核案件线索197件,了结160件;新立案130件,已结案118件,同比增长175.6%;采取“两规”措施8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人,较好地遏制了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市纪委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职责,采取专题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检查活动70多次,对存在问题的25个单位在全市通报,下发监察建议书跟踪整改,对4起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4名责任人分别受到了党纪和政纪处分,促进了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三是组织开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始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投资事项、重大决策执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了“3341”项目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省纪委完成秦州区“7.25”暴洪灾害的调查处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对干部竞争上岗、职称考试、高考、征兵、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工作的监督。
三、强化队伍转作风。一是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结合“效能风暴行动”和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制定下发了《市纪委监察局领导领子班子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委局机关考勤签到制度、集体学习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二是认真组织会员卡清退活动。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市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对会员卡清退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牵头对全市1058名纪检监察干部持有会员卡情况进行了清理清查。
三是公开公正竞争上岗。根据机关空岗情况,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了4名机关室主任、2名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和6名科级干部,每个环节不仅由市委组织部派员进行监督,还推选2名干部职工代表全程监督,进一步增强了机关选人用人的透明度。
四是学习培训提高素质。委局机关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进行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十八大精神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和中纪委、省纪委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每月集中进行小结,交流学习体会。4月份市纪委组织50名机关干部及市直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浙江大学进行了为期7天的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了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精神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对杭州市政务大厅等进行了实地参观考察。同时组织了19名市县区纪委干部参加了中纪委、省纪委的培训,组织40名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参加了市委党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是全面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上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要求,全市共设立乡镇纪委监察室123个,配备副科级专职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5名,配备副科级专职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08名,246名纪检专干的行政编制已调剂到位,乡镇(街道)纪委经费按照每年3万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县乡纪检干部每月220元的办案津贴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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