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纪委组织督查组对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了一些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问题。现对其中3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麦积区党川乡政府公款购买香烟、发放福利的问题。2013年10月,党川乡政府用公款给班子成员购买香烟。麦积区纪委作出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党川乡乡长石正虎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二、秦州区太京镇政府违反乡镇政府只能在乡镇食堂接待规定的问题。2013年8月至11月期间,太京镇政府多次用公款在市内酒店接待。秦州区纪委作出对时任太京镇镇长罗应祥批评教育、太京镇政府全区通报批评的处理。
三、清水县综合执法局违规使用执法车辆、着制服接待的问题。2013年12月30日中午,清水县综合执法局4名穿制服人员,违规使用执法公务车接待外市学习考察人员,并饮用白酒。清水县纪委作出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清水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吴江满、纪检员朱晓东诫勉谈话、全县通报批评的处理。
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以上述典型案例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汲取教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严明作风纪律规定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市关于作风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省纪委、市纪委关于开展对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作风纪律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紧紧盯住春节前后这个关节点,对落实各项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纠正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对于视中央和省市各项纪律规定于不顾,顶风违纪,一意孤行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点名通报曝光,不断向社会释放对各种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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