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6日,市纪委、市检察院在省税务学校廉政教育基地举办了“保民生促三农”村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秦州、麦积两区城郊乡镇支部书记、村主任共计120人参观了省税务学校的廉政警示教育展馆。在廉政警示教育培训大会上,市纪委副书记刘小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熙分别作了廉政警示教育和培训。
从近年来群众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以及监督检查中掌握的情况来看,当前我市的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尤其在农村干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刘小平副书记在题为《当前我市农村干部违法违纪情况的分析及对策》中,分析了农村基层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贪污各项惠农资金;二是贪污、截留、挪用灾后重建等专项资金;三是村务不公开;四是农村“三资”管理混乱;五是村“两委”班子换届中的问题比较突出;六是个别村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滋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学习不够,意识不强,履职的动机不纯;二是制度缺失,村级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如同虚设;三是监督严重缺乏,上级组织管理不到位;四是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泰然处之;五是教育不够,日常的管理教育严重缺失;六是待遇不高,吸引力、向心力不强。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对村干部的监督预防教育方面,一要加强教育,学习必要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提高认知力、改变世界观;二要强化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乡纪委要切实履行责任,乡党委要负主体责任,对村财乡管、政务公开要做到全方位全透明,要建立定期的检查审计制,定期的接访制、约谈制,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管;三要严厉惩处,要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形成震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使之“不敢腐”。四要完善制度,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坚持村务、政务、财务、党务公开制,定期公开公示重大事项,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形成村委---村监委---村民群众监督的常态管理机制,使之“不能腐”;五要提高待遇,完善保障体系建设,在养老、看病等方面完善村干部的保障机制,使之“不想腐”。
李春熙副检察长在题为《涉农惠农职务犯罪解析》中运用发生在麦积区涉农惠农职务犯罪的真实案例,分析了当前我市农村涉农惠农职务犯罪七个方面的主要特点:一把手犯罪明显增加;犯罪方式以“窝案”为主;犯罪领域集中在退耕还林、新农村建设、人畜饮水工程、惠农专项资金等方面;罪名集中在贪污、受贿、挪用等方面;犯罪手段隐蔽化、花样多;犯罪地域普遍化、范围广;犯罪时间连续性、持续性。并深刻剖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和主要对策。并给参会的两区城郊乡镇支部书记、村主任开展了相关法律知识和相关规定的讲座,对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行贿、介绍贿赂等罪行的法律法规和量刑标准一一做了讲解和说明,使参会人员深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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