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聚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共甘肃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市州纪委书记和省直派驻(出)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工作分工的通知》(甘纪办[2014]11号)精神,天水市委高度重视,及时研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职责分工,市委印发文件进一步明确市委常委工作分工,确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美华同志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主持市纪委全面工作。
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市委同意,进一步对县区纪委书记和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进行了规范。目前,五县两区纪委主要领导均已落实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市直62个部门和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所在班子中已全面落实不分管与执纪监督、查办案件无关的业务工作,为聚焦主业主责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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