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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14年高考考生和工作人员违规将受严惩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6:40:19 星期五     字体设置:

    甘肃新闻网兰州5月25日电 5月23日,省招办提醒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一旦在高考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

    在高考中,考生的违规行为分为考试违纪、考试作弊、实施考试作弊行为以及扰乱考场、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四种。根据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考试违纪行为,将被取消违纪考试科目成绩;如在考试中作弊,或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其参加的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均无效;考生如出现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将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并且高考各科成绩均无效。尤其对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将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省招办提醒,按照国家规定,高考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考试期间)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对于故意或者过失泄露高考试题的行为,或考试中利用通信设备扫描传输全国统考试题及答案的行为,将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论处;如果在考试过程中,生产者、销售者非法向他人提供间谍专用器材用于高考舞弊的,其生产者、销售者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的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省招办特别提醒考试工作人员,如在我省今年高考中出现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张文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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