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日下午3时,在市委东四楼会议室,今年第三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正在进行之中。去年,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甘纪发〔2013〕1号)精神,在我市开展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试点工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法规考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廉考”工作的原则、组织领导、方法步骤、考试内容、考试对象、结果运用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
去年以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市委新提拔(转任)或拟提拔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共组织任前“廉考”四次,对市直部门单位新提拔(转任)或拟提担任乡(科)领导职务的干部组织任前“廉考”两次。部分县区也对提拔(转任)或拟提拔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廉考”。市纪委还编印了《天水市拟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资料汇编》供党员干部学习使用。在“廉考”工作试点中,我们积极探索“廉考”的有效方法和结果运用,不断总结经验,以求其更为科学合理。目前,我市“廉考”工作制度基本建立,“廉考”工作进入正常运转。通过“廉考”也使全市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是加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所在,也是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治理腐败滋生蔓延的治本之策。
最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甘纪发【2014】9号)要求在全省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根据省上的要求,本着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基本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精神,今后我市“廉考”将采用“机考”方式进行,具体通知将于近期下发。我市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工作将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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