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 董子彪)记者12月22日获悉,漳县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男子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
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3日,李某某在得知漳县三岔镇一村支书张某某被判刑后,到张某某家中给其妻谎称自己是法院工作人员,可以从监狱“捞”出其丈夫,骗取被害人现金2000元。案发后,李某某母亲退赔被害人被骗现金2000元。
同时,今年4月,李某某到其网友谈某某家,谎称自己是政府工作人员,有能力找回谈某某离家出走的女儿,骗取现金1200元;之后,又以认识漳县马泉乡政府工作人员,能给谈某某办理低保,骗取谈某某现金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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