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款分配不公平
“外嫁女”法庭讨说法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王琳 通讯员吴琳】村民小组在给村民分配征地补偿款时,把曾经分了责任田的“外嫁女”除名在外,为此,15名“外嫁女”分别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日前,麦积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15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纠纷案件,15名“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据了解,张某等15名原告均出生于麦积区马跑泉镇某村,1983年以来,她们的家庭均系土地承包户。后来她们结婚外嫁,而在现在居住的地方未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其它权益。目前,15名外嫁女均无固定职业,也无其它生活来源,而在原来所在的村子里,仍然保留着她们承包的土地。

    村组由于部分土地被征用,村委会在分配征地补偿款的过程中,给男性村民娶进村的与这些“外嫁女”同样情形的媳妇全部进行了分配,但却将本组的“外嫁女”除在外。这15名“外嫁女”找村、镇多次反映无果,最后起诉至麦积区人民法院,要求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给予分配土地补偿款。

    麦积区人民法院花牛人民法庭受理了这些案件,经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是广大农民最基本的身份权,其所带来的财产利益是家庭承包责任制所担负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的根本体现。因此,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应充分考虑到其所体现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以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15名“外嫁女”无其它生活来源,是以马跑泉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同时应具有与其他男性村民同样平等分配土地补偿费的权利。

    故对外嫁女要求分配并支付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的请求,法院给予了支持。

    这一案件得到顺利审结,保护了“外嫁女”的合法权益,使她们的生活有了基本的保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7月18日,记者得知,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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