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31日,天水市共受理省第三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投诉件43件,已办结36件,办结率84%。现将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1.第5批2号:反映“秦州区盛源小区对面腾达汽车维修中心,将废油桶放至楼顶,无人清理,存在安全隐患。举报人称该状况已持续数月”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汽配服务部将使用后的汽车机油桶临时堆放在自家店铺的房顶,约60余个,每个桶为4L,现场堆放凌乱,所堆放的机油桶全部为空桶,桶内无残液。针对反映问题,秦州区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汽配服务部将临时堆放的空机油桶采取安全措施,全部存放于专用库房。目前,该汽车配件服务部已将房顶上堆放的空机油桶清理完毕。
2.第5批4号:反映“秦安县兴国中学旁阳光幼儿园对面一废弃砂厂,近十天有施工车辆进出,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针对举报问题,秦安县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详细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停放在该场地内的所有机械作业设备全部驶离。当事人接受整改,并承诺今后不在该场地停放机械作业设备。目前,当事人已驶离停放于该场地内的所有机械设备,噪声污染已消除。
第5批1号、3号,第6批1号、3号的查处情况请登录天水市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天水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省级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进行时”专栏查看。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