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市民办发〔2013〕109号
天水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2013年度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
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3年度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水市民政局
2013年6月4日
天水市民政局2013年度效能风暴行动
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推进效能风暴行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提升干部素质,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天水市2013年度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天效办发〔2013〕3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2013年纠风工作重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3年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要按照全市效能风暴行动总体安排部署,坚持效能优先、依靠群众,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公开公正、不断创新的原则,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慵懒散慢、优化发展环境五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民政工作服务开放、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意识,全面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能,不断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廉洁型民政部门,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二)评议内容:
1、转变部门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继续压缩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推进审批工作流程再造,最大限度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全面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国家和省上依法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并向全社会公开。取消省级以下自行设置的收费项目,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按下限标准收取。
2、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事项,依法确定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明确行政处罚的原则、范围、基准和幅度,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加强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民政项目、资金监管,将监督管理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
3、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推行岗位负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失职追究制等八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约束权力、有效预防腐败的内控机制。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深化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保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重大建设项目和民政重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全面完成。
4、治理庸懒散慢,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按照绩效管理要求,提高行政效能;纠正工作中回避矛盾、敷衍塞责、效能低下等不正之风;整顿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歪风;切实解决庸懒散慢、中梗阻塞、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失职渎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执行不力等行为。
5、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坚持民政为民的宗旨,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切实在保障基本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的骨干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健全查办和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为个人、他人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权权交易和权钱交易等其它腐败现象以及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都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工作采取自查自纠、民意测评、明察暗访、公开评议、整改考核等形式进行,做到议评结合,结果公开透明。
民主评议工作从6月初开始,11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评议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在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部署评议工作,明确工作的目标任务、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确定联络员。局机关由办公室科员周乐仁和区划地名科科员邓俊虎担任联络员,负责与市民评办及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的工作联络和衔接。局属各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做好联络工作。各单位联络员确定后与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一起上报。
局属各单位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宣传本部门和行业的工作职能及机关作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营造良好的民主评议氛围。局机关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离退休人员和服务对象作为效能监督员,参与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局属各单位材料报送时间为:实施方案6月13—14日,自查自纠报告8月12日—13日,整改报告10月10日—11日,总结报告11月5日—6日。局属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8月30日)
按照全市效能风暴行动工作要求,组织效能监督员,采取明察暗访、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围绕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聘请本单位的效能监督员,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情况通报等方式,广泛听取机关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查找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并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写出自查自评报告。
(三)落实整改阶段(9月1日—10月30日)
认真梳理自查和民主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深刻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方案中要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并将整改方案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抓好整改落实;局机关将召开评议工作质询会,邀请效能监督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进行机关效能建设满意度测评。
(四)评议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局效能办对局机关科 (室、局)和局属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对局属各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排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评议结果事关民政系统的整体形象,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舆论宣传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评议活动中,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开展评议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使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不断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
(三)主动配合,加强联系。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要尊重效能监督员的调查权、监督权、评议权、表决权,加强与效能监督员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市民评办的工作,虚心接受效能监督员、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在评议活动中,局效能办对各单位民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直至群众满意为止。要坚持把行风评议与民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结合起来,与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结合起来,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以工作成果检验评议效果。
局机关联络员:周乐仁 电话:8213074
邓俊虎 电话:821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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