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人民检查院联合下发的[2013]184号文件精神,按照天公纪[2013]123号文件要求,2013年10月9日,秦安县公安局联合县检察院召开反渎职联席会议,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聂军、反渎职局局长张小红、反渎职局副局长张来亮等同志出席会议,县公安局纪委督察、县检察院反渎职局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蔡光明主持。
会上,秦安县公安局纪委书记蔡光明传达学习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与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座谈会议精神的通知》,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蔡光明书记指出:县公安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密切同检察机关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体系,从爱护民警、关爱同志的角度出发,积极预防民警渎职侵权,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进一步遏制渎职侵权类违法犯罪。同时,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始终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每年至少要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明确专门联系机构和联络员,共举措施推进反渎职预防教育,与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涉警舆情防控,依法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秦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聂军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检察院一定会全力支持配合开展好此项工作,并尽快建立联席制度,密切沟通,做到信息共享,使此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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