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疾病 丈夫诉离婚
天天天水网秦安讯【记者于剑倚】生活了20余年的一对夫妻,丈夫却在妻子生病期间提出离婚,为此双方闹到法院,经审理后法院驳回了丈夫提出的离婚诉讼。
秦安县的张某和陈女士于1994年经人介绍认识后自由恋爱,并于当年办理结婚登记,并育有一子一女。2009年,陈女士外出打工期间,张某觉得妻子对家中照顾不够,影响到了双方感情。2015年10月,陈女士被诊断有心脏病。就在陈女士治疗期间,丈夫张某以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并以婚后陈女士不履行家庭义务为由起诉到了秦安县人民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在起诉期间,双方开始分居。法院在受理该案后,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婚后双方已共同生活20余年,且未发生过争吵和打架,并生有子女,双方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妻子虽因在外打工期间对家庭照顾不够影响双方感情,但不足以成为离婚理由。
因此,经过法院审理后,判定双方不予离婚。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