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1月2日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忠福代理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年来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同意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上一篇2011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全市预算的决议下一篇天水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