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石 峰为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梁金祥的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卢萍萍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陇青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免去其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戴天贵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周 海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李 兰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石 岚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杨 帆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杨江龙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白 瑞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朱金平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憬时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丁建文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董惠玲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徐 赟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袁润花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虓晖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小录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小舟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包新萍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黄小平的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杜彦群为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罗新昌的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