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3年6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刘永年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水市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天水市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刘永年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水市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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