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孙镇)7月15日,天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卫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全市在建重大项目治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赵卫东要求,各项目主管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责任,要切实加强在建项目治安安全管理,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赵卫东指出,当前,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辖区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持续增加,项目施工单位和外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多,加强在建项目治安安全管理,加大项目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及时消除项目建设中存在各种不和谐因素,对于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综治、维稳、公安等部门及发改、建设、国土、交通、安监、环保、人社等重大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在建项目治安安全管理工作。各项目主管单位要定期不定期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听取当地群众和项目施工单位有关情况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项目建设治安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项目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意识,切实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周边群众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所在地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本辖区在建项目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各项工作力度,搞好维稳风险评估,积极化解各类矛盾;要主动加强与项目施工单位的联系,督促项目施工单位遵守各项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施工队伍和人员管理,依法、文明、安全施工,防止项目实施中引发各类不稳定问题;要加强对群众政策法规和项目建设重要性的宣传教育,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各级综治、维稳和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在建项目治安安全管理工作的督查,积极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在建项目治安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公安部门要在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设立警务室,确定专人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切实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