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姝辞去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2014年2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决定:接受李姝辞去天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天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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