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两区政府联合行动
向城乡规划区域内违法建筑“亮剑”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陈少娟】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两区政府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从3月1日至6月10日期间,专项整治城乡规划区域内的违法建筑。
据悉,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城市总体规划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天水市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管控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凡在城乡规划区域内,未取得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使用林地许可证》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未经城乡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严重影响城乡景观、存在质量、消防安全隐患的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城区南北两山占用耕地、林地、破坏植被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
《通告》要求,按照市政府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消化存量、零增量、零容忍”的要求,凡在城乡规划区域内进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违法修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原状。逾期拒不拆除或继续抢建的,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
《通告》还公布了“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欢迎广大市民对我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抢修抢建行为和执法人员徇私枉法行为的,请及时举报。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